mkurz2_ 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_antitrust 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

反垄断和专利法应当立刻改革

发自斯坦福——在美国于1890年颁布《谢尔曼反垄断法》时,参议员约翰·谢尔曼(John Sherman)为该法提供了一个著名的理据:“如果我们不能容忍国王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存在,那也不应容忍任何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受到国王式的控制。如果我们不愿臣服于一个帝王,那就不应臣服于一个有力量去阻止竞争和确定任何商品价格的贸易专制者。”

由此可见反垄断法的真正目的是防止企业拥有过大的经济和政治支配力。然而最初的立法仅将对贸易的限制规定为非法。法院认为这过于含糊,于是分别在1914年、1936年和1950年迫使国会详细规定了非法的市场行为,但始终没有提及支配力的行使。因此在实践中反垄断政策被用来确保竞争者能自由进入所有市场。

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对反垄断提出了反对,理由是此举催生了官僚管制,而其他大多数反垄断者则认为反垄断对最优秀者实施了惩罚,罪名仅仅是因为它们是最优秀的。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和罗伯特·博克(Robert Bork)等法律学者让法院确信《谢尔曼反垄断法》的真正意图是增进消费者福利。而唯一重要的问题则是短期市场价格而不是市场支配力,如果一家公司是最优秀的且以有利于消费者的价格和质量提供产品,那么垄断势力和相关商业操作就并不重要。

https://prosyn.org/54G0Itt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