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盟在环境问题上的劫贫济富

RIGA——欧盟委员会不帮助所有欧盟成员国实现各自的《京都议定书》目标,反而将本应共同分担的责任推到最新成员国头上。在欧盟内部,这些新成员国的环保效率已经是最高的,因此,委员会这样做,是在奖励低效率,会降低欧盟为净化环境所做 努力的效果。

委员会对拉脱维亚2008-2012国家分配计划(NAP)的决定,留给拉脱维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配额只达到该国要求的55%。同样,爱沙尼亚和立陶宛也只得到了所求的配额的52-53%。其他欧盟新成员国的配额也被大幅削减,迫使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与拉脱维亚一起提出司法异议。而原来的欧盟成员国几乎全部得到了所求配额的90%以上。

这是怎么回事?

https://prosyn.org/NXo6KmB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