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漏洞百出的国际公正

密切关注达尔富尔动态的人都清楚地知道,在苏丹总统奥马尔·哈桑·巴希尔领导下的政治军事领导人要对该国军队在议会和民兵的帮助下,日复一日在该地区针对苏丹民众犯下的大规模严重罪行承担集体责任。这些民众唯一的过错是从属于三个苏丹部落(即富尔人、马萨利特人和扎加瓦人),这三个部落几年前产生了拿起武器对抗政府的叛乱分子。

因此,任何一次行动,只要其目的是让苏丹领导人为其所犯下的罪行负责,就都应该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莫雷诺·奥坎波申请逮捕巴希尔的决定却由于三个原因令人备感迷惑。

首先,如果莫雷诺·奥坎波真的希望逮捕巴希尔,他完全可以秘密提出申请,要求国际刑事法院法官签发秘密逮捕令,只有当巴希尔出国旅行时才予以公开。国际刑事法院对达尔富尔罪行的司法管辖权是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一项有约束力的决策得以确立的,这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也必须执行法院的授权和命令。在公开申请逮捕令的情况下,巴希尔——假定法官们支持逮捕令——可以干脆以避免出国的方式来逃避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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