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研究中的伦理激变

看似是2005年最为重大的科技进步正遭受质疑。6月份,著名的<<科学>>杂志发表韩国科学家黄禹锡以及一个国际合作小组的文章。该文描述他们如何制成从成人身上克隆而成的“预制的”干细胞株。尽管其研究的科学准确性正在同时接受不同的调查,但是,审查其伦理含义的重要性一点也不逊色。

黄禹锡及其同事宣称,他们将未受精人卵核替换为从另一个人身上提取的正常细胞核,从而,从由此产生的胚胎上制成了干细胞株,这一胚胎符合提供正常细胞人的NDA。这一成就似乎把我们大为推近到这样一个世界,那就是将来可以对病人进行细胞或组织移植,而病人的身体不会拒绝,因为从病人自身身体克隆而得的生物材料将会完全相符。

12月初,黄禹锡披露,其中某些卵子来自于在其实验室工作的两名妇女,而且,其他“捐献者”也为她们的卵子而得到报酬。这违反了伦理标准,而与科学准确与否无关。但是,黄禹锡的同僚们随后又开始质疑实验本身的准确性,而黄通知<<科学>>杂志表明希望撤回论文。在本文写作之时,他仍然为其工作的准确性辩护,同时承认在保持干细胞株时出现了“人为错误”,包括受到真菌感染。据报道,他甚至暗示对某些细胞做了手脚。

在对黄禹锡的研究的科学调查完成之前,我们无法知道我们距离制造量体裁衣的干细胞株究竟有多远。但是,几乎没有研究人员怀疑,黄禹锡及其同僚宣称所做到的在原则上是可以实现的。如果黄禹锡不抢得头筹,别人早晚也会。一旦可以稳健地做到这样,就将会为重大的医学突破铺平道路。

挽救重症病人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种研究的伦理意义远远超出这一范围。证实有可能克隆普通的人类细胞核将会转变有关潜在的人的生命价值的辩论,这是因为,我们将会发觉“潜在的人类生命”无处不在,充斥于我们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例如,布什总统在2001年宣布美国将不会资助从人类胚胎制成的新的干细胞株时,他提出如下理由:“这些胚胎像雪花一样,每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都具有单一个人的独特的基因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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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黄禹锡及其小组宣称实现的东西恰恰威胁到这一推理。如果是由于人类胚胎独一无二的特性而使得摧毁它们是错误的话,那么,就没有什么迫切的理由不从胚胎中提取一个细胞并摧毁剩余的胚胎而获得干细胞,因为胚胎的“独一无二的基因潜力”将会得到保持。

这一可能性突出了堕胎是错误的论断也是脆弱的,因为堕胎摧毁一个从基因上而言是独一无二的人。根据这一推理,一个在不恰当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可以堕胎,只要她从胎儿身上保留一个单一细胞来保证保存其独一无二的基因潜力就可以。

但是,这与将胎儿堕胎的道德性有所不同的说法看起来是荒谬的。如果以后这个妇女想要一个孩子,为什么她使用她的较早的堕胎掉的胎儿的DNA,而不去通过通常的方式怀上另一个胎儿呢?每个胎儿,也就是她堕胎掉的以及她随后通过性交怀上的都有其“独一无二的”DNA。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形下,正如改变性伴侣一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理由喜欢一个孩子超过另一个。

可能假定是,正如反对堕胎人士有时所说的那样,被堕胎掉的胎儿具有基因潜力成为贝多芬或爱因斯坦。但是,自如我们都知道的那样,妇女怀的下一个胎儿,而不是堕胎掉的那个胎儿将成为贝多芬或爱因斯坦。那么,为什么喜欢某个基因潜力超过另一个呢?

一旦我们放弃了建立在潜力基础上的论断后,那么,杀死胚胎和胎儿的论断必须建立在那些个体本身的性质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它们也实际上是人,所具备的特征使得杀死它们是错误的。

但是,由于胎儿至少在堕胎时的发育阶段尚未发育出任何意识,这样也就有理由认为,结束它们的生命的严重性要比杀死一个正常的人要轻得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于胚胎而言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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