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华盛顿特区——国际刑事法院各成员国代表将在本月晚些时候齐聚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开会审议法院近一段时期的工作,其中一项议程就是是否要对法院规约进行修正,使其可以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该条款在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又称罗马规约)颁布时被搁置至今。而作为一个国际检察官,同时也是法院的坚定支持者,我认为把侵略罪列入法院管辖范围的这一举措在目前来说是极大的错误,还是继续搁置为妙。
无论如何,国际刑事法院已经在争取国际支持方面开了个好头,同时在某些犯下严重国际罪行的政府官员逍遥法外这个问题上,法院也显示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潜力。但它同时也遭到了指责,认为其背后实际上受政治操纵的。而作为一个机构,法院一直在努力学习如何有效地在对种族灭绝,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方面行使管辖权。
对于正在讨论将侵略罪列入管辖范围的成员国代表来说,同样提出了种族灭绝,反人类罪和战争罪指控的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所取得的经验应该能提供一点警示意义。
作为当时的首席检察官,我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说服塞族民众,让他们明白法院本身并不是一个场政治阴谋。而如果法院把侵略罪也纳入管辖范围的话,上述挑战将变得无比艰巨——甚至变成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事实上,将侵略罪包含在内势必要求我展开调查,并可能对宣战的决定——这本来就是一个深层次的政治决策——提起诉讼。而这方面的指控势必会引起怀疑,质疑法院是否有反塞族的阴谋;倘若不指控的话,又会反过来激发对法院未能履行自身职责的指责。这种争吵将分散法院的注意力和精力,使其不能完成更重要的职能,那就是为前南斯拉夫地区平民所遭受的严重罪行提供公平有效的审判并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很显然,对于国际刑事法院来说,现在还不是把自己卷入类似争议的时候。从侵略指控所衍生出来的事务将为那些批评法院是一个高度政治化机构的人提供口实。
此外,作为一个年轻的机构(2002年成立),法院在有效调查和指控已经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罪行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以及如何处理和平与正义之间的关系都是需要代表们在会议期间以及未来持续关注的现实问题。
在侵略罪方面纠缠不清同时也可能导致成员国内部以及法院支持者之间的互相指责。虽然各方已经经历了数年的复杂协商,但在某些和侵略罪有关的关键事务方面,比如如何取得成员国同意以及如何启动案件方面都依然存在着深层次的不信任。
如果指望在坎帕拉会议召开之前的短短一段时间内就这些事务达成一致的话,那是不现实的。而试图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强制形成决议无疑将削弱法院其中一个最有力的特性——那就是每当在建立一个独立,有效,可以审判和追究犯罪责任的国际机制方面遇到困难时,各成员国所表现出来的团结。
坎帕拉会议不是修改规约的最后机会,成员国未来随时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但他们应该等到法院运作制度更加完备,且在相关事务方面形成更广泛的共识之时,再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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