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特例

新德里——美国国会通过具有历史意义的《印美核协议》标志着世界事务的一项全新进展。这项协议最初于2005年7月签订,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和规模最大的民主国家间不断发展的伙伴关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份协议标志着对所谓“印度特例”的认可——全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做出了这样的决策,还有参与核相关材料贸易的其它所有国家,共同决定把上述材料卖给印度,尽管印度拒绝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并进行了两次核试验。

印度拒绝签署《核不扩散条约》有它自己的原则,因为《核不扩散条约》是种族隔离制度在国际体系中的最后一点残余,它赋予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掌握核武器的权利,却禁止其它国家拥有相同的权利。作为长久以来全球核裁军的积极倡导者,印度针对《核不扩散条约》的道德立场在国内赢得了几乎所有人的支持。其核武器计划作为所处危险环境中必要的安全措施也得到了广泛(但离一致赞同还相去甚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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