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猩猩计划的辩论

1869年,在其著作《欧洲伦理史》中,爱尔兰历史学家和哲学家WEH Lecky这样写道:一段时间内,良好的关系只存在于家庭中,很快这个范围扩展到阶级,而后国家,而后国家联盟,而后全人类,最后其影响波及到人类与动物的交往中……

这种道德范围的扩展可能要向前推进重要的一步。生物伦理学家以及西班牙议员Francisco Garrido提出一项动议,建议政府“声明支持大猩猩计划并在国际论坛或国际组织上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保护大猩猩免受虐待、饥饿、痛苦、死亡和种群灭亡的威胁。”这一议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这一决议得到通过则将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立法机构第一次承认大猩猩的特殊地位以及保护它们免受虐待以及灭种威胁的必要性。

1993年,我同意大利哲学家以及动物保护的倡导者保拉·加瓦列里(Paola Cavalieri)一起创立了大猩猩保护计划。我们的目标是给予非人类的大猩猩以一些基本权利,亦即:生存权、自由权利以及免受虐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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