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

文化缘何存在?是什么触动人们写诗、绘画、歌唱?大多数从事这些活动的人会这样回答:“因为我喜欢”或“因为它令我实现价值”,要不就是,“我不想荒废自己的才能。”他们一向认为,文化反映了一种灵魂的存在,或者说文化表现了人类的智慧和创造性。

自然科学往往有一个更为寻常的答案,它与物竞天择有关。在其有关进化的著作中,即《根据物竞天择—亦即在生存竞争中适种留存—的物种起源》,查尔斯·达尔文使用了广为引用的“适者生存”一词。大多数人认为该词浅显易懂,即强壮、快速或能够经受饥饿、酷热或严寒者,其生存的可能性更大。智慧也属于这一类别。但是,要将卓越文化揉进定义“适者”的特征群体却并非易事,需要信念的跨越。

在其后期作品中,达尔文提出了另一个选择标准:配偶选择,又称性别选择,这一标准同样重要,但却鲜为关注。他提出这一标准是为了解释雄孔雀的尾翎显然具有阻碍作用以及雄狮子的鬃毛明显无用。这些特征会减少而不是增加孔雀或狮子生存的可能性,但它们却一代一代地占据优势。因此,达尔文认为,它们一定是令雄孔雀或雄狮子对其雌性同伴更具吸引力,从而增加了繁衍后代的可能性。

达尔文认为,并非纯粹的美观引导雌孔雀或雌狮子去选择其配偶,因此他必须找出雌性动物偏爱具有阻碍性特征的雄性动物的合理原因。他推断,事实是,这些令生存更为艰难的特征向未来的配偶表明,能够合理地处理这些阻碍性特征的个体会拥有极好的遗传结构,因而可能产生强壮的后代。它们因此为雌性动物所偏爱。

进化生物学家自此发展了这一概念。如果有人能做有难度的事情,不仅能长出孔雀尾翎或狮子长长的黑色鬃毛,而且能够处理需要更多练习却无助于身体健康和生存的事情,并且能够生存下来,该个体一定拥有极好的基因。它们因而具有性别魅力。

文化,至少是我们引以为豪、绝不讥笑嘲讽的文化,是属于杰出人物的。根据某种文化和时间相关标准,我们崇尚最优秀的文化,也仅限于最优秀的文化。在浴室唱流行歌曲或歌剧选段毫无用处。你必须能够吸引一群听众和欢呼的人群,这样你就有资格成为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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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比起梵高和毕加索,业余画家并不没有多少魅力。作家亦如此。虚荣的新闻自传不会令你出类拔萃。你要想出类拔萃,就必须获得诺贝尔桂冠,或至少写出了若干颇受欢迎的作品。最重要的是,虽然被提名的不少,而选中的却寥寥无几。位居榜首不仅需要才能和运气,还需要诸多实践,即从生存角度而言所浪费的时间。

从这方面来看,体育也是一种文化,尽管是那些从事经典音乐或严肃文学等研究的人所嘲讽的文化。大多数体育无疑有助于身体健康—如其他一些文化所表现的一样,如芭蕾—但是,我们对有特殊球类技能的运动员所崇拜的是一种技巧,这种技巧在运动场外一无是处,并且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练习,以求尽善尽美。

诚然,唯有最优秀的运动员成为地方或民族的英雄。投身于最低系列的足球或篮球的运动员得到的只是嘲讽而不是名气。这必然很艰难,并且需要做出巨大努力来获取代表超级明星的独特技能以及全社会的尊重和崇敬。

根据这一推论,造就诗人、画家和歌唱家的魅力的是与其工作难度相伴而来的无效努力。活动越艰难、越无效,表演者便越优秀,越具有性别魅力。自然,无需对性别魅力这一基本愿望有自我认识。机制依然会起作用。诗人、画家和歌唱家可能认为,他们行动的理由是高尚的,但科学家们却另有解释。

嗨,科学也很艰难啊!但是,根据物竞天择的逻辑,要想拥有性别魅力,科学家只需确保自己的工作成果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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