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利马协议

利马—这是一个所有人都想要,但没有人会很喜欢的协议。今年的秘鲁 利马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在星期日上午早些时候、超过预期日程24个多小时、经历了最后几天的激烈争论后终于结束了。来自196个国家的谈判员最终形成了一个让世界在明年巴黎达成新全球气候协定的方案;但几乎所有人都对某些条款感到不满。

但是,许多对这一协议的批评都是无的放矢。利马协议从许多角度看都很弱。但它仍代表了迈向全面全球气候机制的根本突破。

利马会议有两个目标。第一是为2015年巴黎协定制定纲领。这一目标实现了——但只是形成了长达37页的文件,其中包括了各国在明年的协议中希望看到的所有可能选择。代表们没有尝试就不同选项进行谈判,大家都对古老的格言心照不宣——“能拖到明天的事情何必在今天做掉呢?”

这方面的谈判留给了2015年的五次谈判日程,第一次将从2月开始。利马文件中的立场分歧较大,因此为明年12月的巴黎形成一个待签署草案将是一个艰巨任务。

第二个目标是就2015年各国做出国家承诺的条款达成一致——正式的名称叫做“国家自定贡献预案”(INDC)。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深刻感觉到妥协的意味。

发展中国家希望INDC包括适应气候变化的计划,也包括减排计划,并希望发达国家纳入给贫穷国家的支持。但是,并没有新资金承诺达成,适应计划也只是个选项而不是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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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希望所有国家都提供关于排放目标和计划的标准化信息,以确保透明度和可比性。关键要素已经形成一致,但只是指导原则而不是要求。类似地,欧盟和美国提出的方案——各国的计划应受到某种形式的考核的约束——也没有写入最终文件。

但仍可以计算所有国家的承诺的总效应,这样,明年就可以评估世界是否做了足够的事情将全球变暖程度控制在2℃的上限之内。这一点几乎不可能实现。

对许多协议的批评者来说——特别是环保运动成员——利马所形成的妥协让利马协议过于“自下而上”。各国有太多的空间按自己的意愿许下承诺,相对而言,协议所施加的“自上而下”的共同规则约束太松。这些批评者担心,这将导致集体努力不够充分时说服各国进一步削减排放的难度增加,甚至让一些国家采用不合规的测量方法。

但这忽略了利马协议的最大成就:它结束了长期存在的将世界分为两类国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自1992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来,各国的义务一直根据当年发展水平决定。富裕国家,即所谓的“附件1”国家有强制性义务,而较穷的“非附件1”国家只要求采取自愿措施。

在过去22年中,这一两分法越来越不合时宜,因为中国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已成为经济超级大国和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国。因此,发达国家一直希望取消这两个历史分类类别之间的“防火墙”,替之以更好地反映当代世界的区分方式。但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等主要强国——坚持认为自己仍处于发展中阵营。

不会再如此了。利马协议中的各国义务不再根据附件1和非附件1区分。它使用了来自最近的中美协议的方法:各国的责任将基于“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防火墙已经被推倒。

理论上,利马的关于INDC的协议并没有决定巴黎的长期协定。因此,可以预期明年在这一问题上还将有激烈争论。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和巴西——乐于见到新机制。因此,难以想象会重新建立二分模型——反对变化的国家也知道这一点,这也是利马会议的最后两天争论如此激烈的原因。

利马会议表明了明年的巴黎谈判将会有多激烈,哪怕最近人们对全球进展保持乐观。但如今一个高度重要的决策实际上已经做出了。抛弃呆板的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二分法为一个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愿意签署的协定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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