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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视身份重于民主

特拉维夫—以色列的新“民族国家法”主张,在该国“[行使]民族自决的权利”为“犹太民族所独有”,将希伯来语列为国家官方用语,并确定“犹太定居点为民族价值观”,国家将致力于推动。自由派指责该法律侵害了少数群体阿拉伯人的公民权。但它还以更加阴险的方式危害以色列民主。

这部新法律——总理内塔尼亚胡的极右翼执政联盟肆意将以色列推向反自由民主的最新举动——与1948年独立宣言和1992年基本法:人道尊严和自由相违背。这两部法律都保障所有人的个体权利,不管是犹太人还是阿拉伯人。

但在实践中,以色列政府长期拒绝这一法律规范。尽管阿拉伯裔以色列人在宪法上与犹太人平等,但这并不妨碍政府歧视前者。比如,大部分国家土地由犹太人信托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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