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气候变化

普林斯顿—公平感是人类共有的,但对于具体情况而言,人们对需要怎样的公平见解不一。最明显的便是关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的需要的争论了。

中国和美国是最大的两个温室气体排放国,没有这两个国家的参与,任何减排全球协议都不会有效果。但是,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它们对各自应该做什么存在极大分歧。

作为关心气候变化问题的教授,我们——一位来自中国名牌大学,一位来自美国名牌大学——认为看看我们是否可以就监管温室气体排放的公平原则方面达成一致是一个相当有趣的问题。

我们决定使用常用的收入不平等指标——基尼系数来衡量碳排放中的不平等性。基尼系数的下限是0,代表每个人的收入都相同;上限是1,代表一个人攫取了全部收入,其他人一无所有。显然,任何一个社会的基尼系数都落在两个极端之间,想对平等的国家如丹麦基尼系数在0.25左右,相对不平等的国家如美国和土耳其则接近0.4。

不同的公平原则会产生每个总体的不同的排放分布以及不同的“碳基尼系数”。但用1850—2050年的时间区间来计算碳基尼系数,我们可以分析历史责任原则,该原则受到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国家的支持,考虑过去排放量对大气的影响。

我们选择了三种被广泛讨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指标国家间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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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均排放权法根据人口数量分配排放权利,但以现有全球“碳预算”为基数,即现在至2050年间不至于产生危险的、不可逆的气候变化的可排放的量。(其极限通常是全球气温升高2℃。)

等人均累计排放量法追求跨时间的公平。因此,它将过去的排放责任和等人均排放权相结合。它以相等比例分配全球总碳预算,并计入已经消费的碳排放部分。

循锚法以现有模式为排放权基础。该机制已成为京东议定书中发达国家的实际使用方法,它要求发达国家将排放量减少相对于1990年水平的量。因此,1990年排放量更高的国家在未来也能排放得更多(相对1990年排放量较低的国家)。

根据定义,第二种方法——等人均累计排放量——能根据各国以往所产生的气候变化效应进行完美公平分配的方法。故它的碳基尼系数为0.第一种方法——从现在开始的等人均排放权法——的碳基尼系数约为0.4。

其中的差别表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历史责任原则的争议大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0%(1850—2050年间的总发生量,且不超过碳预算)。当前使用的方法——循锚法——的碳基尼系数最高,约为0.7。

碳基尼系数的巨大差异表明,世界缺少关于什么才是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公平方法的共识。国际谈判的成功取决于各方——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人民——如何看待关键的公平原则,特别是历史责任和等人均权利。

在截至目前的谈判中,显而易见的是,长期公平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解决。若将实际使用的循锚法包括进来,我们的碳基尼系数表明,多达70%的全球碳预算仍有待发达国家和贫穷国家争议解决。

如果达成名副其实的公平原则的一致太困难,那么一致认为某些碳基尼系数太过极端不可能属于“公平”可以形成最低限度的共识。比如,我们可以将循锚原则的碳基尼系数(0.7)与美国的基尼系数相比,大部分人认为美国的基尼系数(大约0.38)属于高度不公平范畴。

另一方面,等人均年排放基于一个至少可被认为公平、碳基尼系数不到0.4的原则。因此,我们建议,公平解决方案的碳基尼系数应在0.0—0.4之间。尽管具体数字的选择可以较为随意,但承诺气候变化问题的公平解决方案者应以这一“公平范围”为界。

https://prosyn.org/BAjYLmC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