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美国剑桥—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和理事诺沃特尼(Edward Nowotny)最近的言论重新激起了人们关于欧洲央行政策合理界限的争论。问题不仅仅是欧洲央行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有多大的法律权威,更重要的是,还在于替代措施的合理性。

奥地利国民银行行长诺沃特尼表示,欧洲稳定性机制(ESM)可能(如果德国宪法法院允许它推出的话)会获颁银行执照,这意味着它将可以从欧洲银行贷款并大大扩大其购买欧元区主权债券的能力。德拉吉随后宣布,欧洲央行可以也愿意在必要时出手防止高主权风险溢价“妨碍货币政策的效果”。

德拉吉的话与其前任特里谢毫无二致,无非是为了证明欧洲央行购买欧元区成员国主权债务的正确性。毫不奇怪,金融市场将他的话解读为欧洲央行将通过其证券市场部(Securities Market Program)重开购买西班牙和意大利国债之举,一如今年早些时候做的那样。尽管上一次超2000亿欧元的买入行动并没有对这些国家的风险溢价产生持续性的效果,但人们还是预期此次行动规模将会更大。但这是欧洲央行应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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