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香港的民主

本周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香港宪法,《基本法》的15周年纪念。《基本法》旨在建立一个与已故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政策相适应的政治框架,以体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色。

在此政策下,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法制、人民的自由及生活方式保持不变。该政策还规定了民选的行政长官和立法委员会的设立。的确,除了国防和外交,香港在其他方面均可当家作主。

但是,尽管《基本法》承诺实行普遍选举权,它仍对香港回归中国后第一个十年内的民主发展加以限制。其结果是完全的民主要到2007年才被允许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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