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ssion cuts by country

用数字确定碳减排

美国剑桥—世界最大的两个碳排放国家的领导人——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的讨论产生了意料之外的突破性温室气体排放双边协议。在新协议中,美国将在20年内在2015年碳排水平的基础上减排26—28%,而中国的碳排高峰将出现在2030年。在没有约束性全球协议的情况下,这样的单边或双边国家承诺为遏制全球变暖做出贡献代表了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最现实的希望。

1997年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标志着迈向着手阻止气候变化最灾难性后果的重大一步,为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排放限值树立了先例。但京都议定书缺少发展中大国(如中国和印度)的承诺,而很大程度上拜此所赐,美国也从未在条约上签字。

一个松散的个别承诺体系——每个国家单方面设定排放目标——能够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动力以便形成作为京都议定书后继者的更具包容性的协议,许多人希望可以在2015年的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实现这一目标。但这一体系想要起作用,就需要有关于各国的公平目标如何确定的一般协议。然后,利益集团和研究者才能制定记分牌以确定哪些国家达到了标准——并令没有达标的国家蒙羞。

这一看,对于什么才是公平减排量不太可能产生协议。印度指出,普通美国人的碳排放量是普通印度人的十倍,并因此认为碳排允许量应该根据人口分配。美国坚持主张,如果能源密集型行业可以轻易地转移到没有约束的发展中国家,让美国公司承担负担就是不公平的。双方各有各的道理。

幸运的是,一份关于各国已经达成一致的碳排目标——包括京都议定书和2010年坎昆(Cancún)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 的研究描述甚至定量分析了历史上的公平与合理标准。碳排目标间接地符合一个量化三大原则的公式:所有国家都应该遏制排放,但富国应该接受比穷国更大的减排量;最近排放量迅速增加的国家应该获得一些时间将排放降下来;不应该让任何国家或国家群体承担大得不成比例的经济成本。

在京东议定书中,人均收入每升高10%都意味着相应地同意减排1.4%。在坎昆会议中,每10%的增量对应着1.6%的减排量。经济学模型预测,如果这一模式在本世纪剩余时间一直实行下去,将重点逐渐从历史水平转移到人均目标上,任何国家都不需要承受超过GDP的1%的损失(以贴现值衡量,并假设存在国际交易等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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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如何分配任一全球排放路径的经济负担的问题与应该制定怎样大胆的总体气候变化遏制措施的问题是截然不同的。但是,随着谈判的进行,这一方针可以让我们评估减少气候变化的有害影响的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并在各国即将在下个月参加2014年秘鲁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之际判断它们是否做出了贡献。

下图比较了各国的人均收入和它们所作出的2020年减排承诺。每个国家的减排量是一个相对值,基准为其2005年实际排放水平和在没有国际行动情况下的2020年预期排放水平的平均值。

曲线的斜率与来自京都和坎昆的数据完美匹配,这表明公平标准具有时间上的稳定性。平均而言,收入每升高10%,碳排相应减少1.4%。各国汇聚于该曲线这一事实表明这一关系具有统计显著性。

该图提供了更多的有趣洞见。比如,印度的目标十分平庸,但考虑到其居民的低收入,它的目标仍是合理的。挪威贡献了最大的减排量。这部分可以用其高收入来解释,但它做到了比合理比例更多的事情。新加坡、土耳其和摩尔多瓦则是害群之马。

最重要的是,该图让我们能够评估京都议定书的两大主要抵制国——中国和美国的目标。数字表明,它们的目标大致与历史公平比例标准相符,尽管它们都可以做得更多一些。

随着其他国家加入中国、美国和欧盟的行列为2030年及以后制定目标,这一判断公平性的统计标尺可以成为确定什么才是各国应该合理承担的负担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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